來源:人民網
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90億元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在前期連續多年增產、起點較高的情況下再上新臺階,與農業機械化率的顯著提升有直接關系。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農機保有量2.04億臺(套),分別較2003年增長72%和63%。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71%,較2003年提高39個百分點。
農機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一項重要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支持推動了我國農機裝備水平和農業機械化水平的大幅度提升,為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據兩部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2004年政策出臺以來,支持強度逐漸加大,惠及范圍不斷擴大,政策效果持續顯現。截至2020年底,中央財政累計投入2392億元,扶持3800多萬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置各類農機具4800多萬臺(套)。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大幅增加,累計投入1863億元,年均超過200億元,扶持2459萬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置各類農機具3157萬臺(套)。
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十四五”開局之年啟動實施,是引領推動“十四五”農業機械化開好頭、起好步,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據介紹,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90億元,比2020年增加20億元,第一批142.48億元資金已提前下達各省,余下資金也將很快下達。
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
當前我國農業生產進入機械化主導的新階段,各主要糧食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均超過80%,但雙季稻栽植、糧食產地烘干等環節和丘陵山區機械化尚有不少短板。
兩部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穩重點、擴范圍、優服務、強監管、提效能。本輪全國補貼的機具種類范圍基本涵蓋了糧食等主要農作物以及生豬等重要畜禽產品全程機械化生產所需的主要機具裝備。重點增加了丘陵山區農業生產和畜牧水產養殖、農產品初加工急需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建設的機具品目,減少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或檔次,以進一步滿足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發展的需要。
在支持重點方面著力突出穩產保供。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將育秧、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
在補貼資質方面著力突出農機科技自主創新。通過大力開展農機專項鑒定,重點加快農機創新產品取得補貼資質條件步伐,盡快列入補貼范圍;對暫時無法開展農機鑒定的高端智能創新農機產品開辟綠色通道,通過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予以支持。
在補貼標準方面著力做到“有升有降”。提高重點區域水稻插(拋)秧機、重型免耕播種機、玉米籽粒收獲機等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發展急需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補貼額測算比例,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或檔次補貼標準。
大力支持農機創新產品列入補貼范圍
推動農業機械化,要補上創新短板。《意見》圍繞加快農機創新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明確大力支持農機創新產品列入補貼范圍,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進農機科技創新,加快補短板、強弱項。
一是支持各省將通過農機專項鑒定的創新產品列入補貼范圍。明確專項鑒定產品范圍不受全國補貼范圍限制,品目數量和資金規模由各省結合實際確定。
二是組織實施新一輪中央財政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重點支持暫不能開展鑒定的新型農機產品和不宜鑒定的成套設施裝備等。成套設施裝備試點品目數量和資金規模由各省結合實際確定,單套補貼額最高可達60萬元。對2020年已列入試點范圍且符合新一輪政策規定的農機新產品,相關省重新備案后,其試點資質可適當延長。
三是全面開展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明確在具體操作辦法出臺之前,總體上繼續按有關規定實施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由于試點機具資質渠道逐漸完善,鼓勵相關省提高試點機具資質門檻,進一步提升植保無人飛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先進性。
四是提高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補貼額測算比例。明確各省可選擇部分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提高其補貼額測算比例至35%,且通用類機具的補貼額可在一定幅度內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對種業急需的玉米去雄機,按30%的比例足額測算補貼額,并可突破5萬元單機補貼限額。
加大對脫貧地區支持力度 提出一系列便民利企舉措
《意見》繼續加大對脫貧地區的支持力度。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因素作為補貼資金分配的重要測算因素,盡最大限度滿足脫貧地區的補貼資金需求。優先將脫貧地區特別是丘陵山區農業生產需要的機具品目列入全國補貼范圍,包括食用菌生產、果業發展、茶葉生產以及薯類、瓜果菜蔬和蓮子、板栗、辣椒等特色產品生產初加工等方面的品目,不斷滿足脫貧地區農民群眾的購機需求。選取脫貧丘陵山區農業特色產業發展急需機具,將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至35%,緩解脫貧地區農民群眾的購機籌資壓力。
而在補貼機具投檔、補貼資金申領與兌付等事關農民和農機生產企業切身利益事項方面,《意見》提出了一系列便民利企具體舉措。主要體現在“五個全面”:
一是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除發生違規行為或補貼資金超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且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標準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并錄入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是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自主投檔平臺,實行常年受理,方便企業隨時便捷投檔。機具分類分檔和補貼額未發生變化的補貼產品,其補貼資質繼續有效,年度間不需重復投檔。
三是全面實行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常年連續開放,推廣使用帶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手機APP等信息化技術,方便購機者隨時在線提交補貼申請、應錄盡錄,加快實現購機者線下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四是全面實行補貼受益信息、資金使用進度實時公開,利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按年度公告近三年縣域內補貼受益信息,定期發布各縣(市)資金使用進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業務協同,推進數據共享。
五是全面推行補貼申請審核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將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時間由30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將公示時間由20天縮短至5個工作日,將財政部門兌付時間由30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讓農民盡快享受政策實惠。